
當舖借款依法可收取的費用為利息與倉棧費,取回典當物品時還須清償本金。鳳山、五甲居民需要資金,到高明當舖諮詢時,我們會依物品估價、借款金額及預計取贖時間,說明費率與相關支出,協助您確認還款安排。
合法的當舖借款僅會收取兩項費用:「利息」與「倉棧費」。取回典當物品時,只需清償借款本金與這兩項費用。依法當舖不得另收其他名目的費用,例如:手續費、代辦費,也不能預扣利息。
依《當舖業法》規定,年利率最高上限為 30%(換算月利率為 2.5%)。實際約定利率會依據物品與借款條件評估,並於辦理前確認。在借款本金未變動的情況下,每月利息的計算方式為:借款本金 × 約定月利率。
倉棧費是當舖保管典當物品的費用,最高不超過收當金額的 5%。在辦理借款時,高明當舖會說明是否收取及具體金額,並將收費方式明確記載於當票上。

假設借款1萬元、年利率12%(月利率1%),一個月後取贖,倉棧費以5%計收一次,期間未償還本金或支付費用: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借款本金 | 10,000元 |
| 一個月利息 | 100元 |
| 倉棧費 | 500元 |
| 取贖時合計支付 | 10,600元 |
以上僅為計算示例,高明的實際費率與費用以到店評估及當票記載為準。
一個月內贖回,依法以一個月計算利息與費用;滿一個月後,則依超過的天數計算。同樣以本金10,000元、月利率1%(年利率12%),倉棧費500元計收一次,期間未還本金或支付費用,試算如下:
| 取贖時間 | 累計計息期間 | 累計利息 | 取贖應付總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個月內,含滿一個月 | 1個月 | 100元 | 10,600元 |
| 滿一個月後第1~5日 | 1個月,不另加計 | 100元 | 10,600元 |
| 滿一個月後第6~15日 | 1.5個月 | 150元 | 10,650元 |
| 滿一個月後第16日起至滿兩個月 | 2個月 | 200元 | 10,700元 |
取贖應付總額包含本金、累計利息及一次性倉棧費,以上僅為假設試算。您可告知高明預計取贖日期,由我們依實際約定條件協助確認金額。

高明提供免費估價,確認借款條件時,請一併核對:
實借本金與約定月利率:借款本金、年利率及計息方式。
倉棧費計收方式:倉棧費金額與收取方式。
滿當期日與延期條件:預計取贖日須支付的本金、利息與費用。
如果您在前鎮、小港通勤或居住在鳳山五甲一帶,歡迎直接將物品帶到高明當舖。我們會根據物品實際狀況為您試算利息與倉棧費,並清楚記載於當票上。確認所有金額符合您的預期後,再決定是否辦理即可。
地 址: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235號
電 話:07-751-1122
營業時間:09:00-21:00 


